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市交通运输局开通全市统一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欢迎社会公众咨询路政管理法律及办事程序等业务,同时,欢迎东阿高速公路(机场高速)沿线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损坏路产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违建等违法行为,以及投诉路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执法行为问题。东阿高速公路(机场高速)监督举报电话:0477--3896986。在发生损坏路产案件后,凡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路政大队提供线索,对案件侦破起到直接和关键作用的举报人,在依法处理损坏路产案件后,按照案件查处金额的10%(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低100元,并确保信息提供者的相关情况不外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依据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的通知(内交发〔1998〕第383号)第九条 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由各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收取,统一同盟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管理使用。70%用于修复路产,30%用于办案协作、举报奖励和路政装备。
现鄂尔多斯市城投机场高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77--3896986。接到举报人的举报电话后,路政人员将认真记录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案发时间和地点及主要证据等。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将尊重举报人的意愿,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接到举报电话后,路政大队在10分钟内出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赶赴案发现场进行核实和处理,在调查核实无误且案件结案后,7日内由路政大队具体详实填写《路政案件有偿举报奖励发放表》,同时应附案件所取的赔(补)偿费用专用收据及举报人手机号码。填写的《路政案件有偿举报奖励发放表》应一式两份,一份作为记账报销凭证,另一份与路政案件一同归档。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举报奖,举报奖可由举报人本人签字领取或其他人员代签、代领。
东阿高速公路(机场高速)收费系统人员在收费过程中以及路政人员在执法公务中,使用交通执法忌语、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等野蛮执法行为的;有吃、拿、卡、要行为或因自身过错与管理相对人或围观群众发生冲突的;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处理、路政案件或擅自放违法车辆的;有收费不开票或多收费少开票等不法行为的;一经举报人举报,查证属实,立即对举报人实行有偿奖励。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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